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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2023-12-04 修改:2023-12-04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访问统计:374
11月30日,在丹东市振安区楼房镇楼房村,五组村民廉忠平领取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这是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文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后,辽宁省颁发的首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
“这就是我家承包地新的‘身份证’,有了它,我这心里就踏实了。”手捧辽宁省第一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的廉忠平高兴地说,以后不论是承包、出租、转让还是入股,都可以自己说了算。证书上详细记录着发包方全称、承包方代表、承包方式、承包期限和合同代码等信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十分明确。
今年是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十周年,全省首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在丹东颁发,是辽宁省、丹东市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的生动实践。楼房村是我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试点地区,农户拿到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后,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流转、抵押和融资,在土地投入、使用上,也可做更长远的规划和打算。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已成必然趋势,确权登记颁证能解除农民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后顾之忧,保障土地经营权流转顺畅,有利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下一步,全省范围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各地将加快登记资料移交、数据整合、信息共享,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楼房村为试点,强化路径设计、健全机制操作、梳理整合数据、完善登记体系,实现了村民在村委会即可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便利了农村群众,提升了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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