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一男子持“城管执法工作证”索要钱财,结果……
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2024-12-23 修改:2024-12-23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访问统计:13
被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只要私下交钱,就可以免于处罚?近日,云岩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成功查处一起假冒城管队员向酒店索要钱财的案件。
4月18日,云岩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接到市民反映,位于威清路的希尔顿酒店内,有一名身穿便装佩戴“城管执法工作证”,自称城管执法人员的男子,以执法检查为名向酒店索要钱财。酒店工作人员随即致电云岩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举报,接到群众反映后,二大队迅速组织人员赶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在与该男子的交涉中,大队督察人员发现其对城管执法相关业务并不熟悉,回答问题时含糊其辞,神情紧张。进一步检查发现,该男子所持的工作证系伪造,其真实身份并非城管执法人员。
面对事实证据,该男子承认了自己假冒城管索要钱财的违法行为,云岩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将该男子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该男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二大队现场核实假“城管”身份
据云岩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大队长王文拓介绍:“为强化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二大队除组织正式执法人员持续开展执法培训、作风整肃外,还定期组织协勤队员进行轮值轮训,确保行政执法及日常管理行为规范,同时要求各个执法中队要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对群众、商户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确保广大市民群众能够有效鉴别真假执法人员,监督我们的执法行为。”
云岩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提醒广大市民和经营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求所有综合执法人员、协勤人员在执法检查时,按规定着装,必须佩戴标明执法人员姓名、照片、执法证编号、所属执法单位的执法证(协勤人员佩戴标识齐全的工作证),便于群众监督。
此外,执法人员向企业、个人索要“摆摊费”“保护费”“好处费”等财物属于违法行为。不能出示合法行政执法证件、罚款没有规范的执法文书和票据、罚款不开票或当场收缴20元以上罚款等行为,被执法者均有权拒绝。非执法人员冒充执法人员招摇撞骗违反刑法规定,群众可及时通过致电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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