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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2013-12-14 修改:2013-12-14 所属分类:公司新闻 访问统计:1017
12月11日,红豆今网论坛网友“小清新才怪”发帖称,在柳州市水南路中段,违法停放的小车被交警贴单,车主不服,就将《违法停车告知单》转贴到路边一块交通标识上,导致该路牌被贴满。
昨日下午,记者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来到水南路蟠龙宝邸附近的马路,只见一块交通标识牌上,贴有12张罚单,还有不少被撕掉的罚单痕迹。马路两边,不少小车违法停放,而该路段并未施画停车线。
据附近居民介绍,由于该路段没有大型停车场,再加上车流少,马路两旁的小区居民和到附近用餐的市民就把车子停在马路两侧。因为违法停车,屡被交警贴单;一些车主因为被处罚过多,就把罚单转贴到交通标识牌上。这种行为已有一定时日。
“之前,我们一直希望交警部门在此处设置停车位,但是没有下文。”一名车主称,给标识牌贴单只是他们表达诉求的一种方式。
对车主们这种行为,大部分网友提出了批评。
广西信和律师事务所李发翔律师认为,在交通标识上贴单表达诉求的行为并不可取,“这种行为不仅有违道德,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轻者被罚款、警告,重则被拘留。如果要表达诉求,可通过正确的行政途径”。
到底能不能在该路段设置停车位呢?鱼峰区交警大队长热线回应称,道路停车位的施画取决于该路段的人流、车流,还要考虑是否影响交通秩序以及附近居民出行安全,再经交警、城建、城管等部门综合考察审核后才能施画。如果市民认为该路段符合施画条件,可将申请报告提交交警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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