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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2014-05-13 修改:2014-05-13 所属分类:公司新闻 访问统计:989
汽修广告“链接”在交通标示牌下方。
近日,不少驾驶员在南滨河中路秀川段发现,在雷达测速标示牌下竟带有一个广告牌,不但影响驾驶员的视线,还容易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危害很大。而负责安装广告牌的兰州市交警支队设施工程大队则称,此标识属于路标指示牌,并非广告。
标示牌带广告 交通部门:加大面积设广告不合理
5月9日下午2时许,记者在南滨河路七里河区法院向西约200米处见到了这种标示牌,提示牌为蓝底白字,约200厘米×300厘米大小,上方标明“雷达测速路段”字样,下方则标有“陇原红汽修”字样。
“本想抬头看看指示牌,结果却被强迫看了广告,因为就在你眼前,不看都不行。”一名王姓车主告诉记者,由于该路段不属于人群密集区,车速本来就快,事故多发,在标示牌上打广告,不但影响美观,还分散了驾驶员的注意力,形成了新的事故隐患。
一名交通管理行业人员接受采访时称,一般情况下雷达测速标示牌设置地段多为事故多发地带,设置标示牌的目的是提醒驾驶员减速行驶,且市区范围内雷达测速标示牌大小的国标一般为100厘米×60厘米,超过该标准就会阻碍驾驶人员的视线,造成事故隐患,像这样加大标示牌面积设立广告牌是不合理的。
安装方否认系广告 工商部门:属户外广告毫无疑问
记者采访陇原红汽修厂负责人时获知,该标示牌于2012年开始悬挂,由兰州市交警支队设施工程大队负责安装,当时汽修厂花了一定的费用,具体数额不便透露。该负责人还强调,他们的广告牌是经过审批的,前段时间工商部门也对此做过调查。
在兰州市交警支队设施工程大队采访时,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南滨河路段的雷达测速标示牌确系他们安装,但并不存在交通标示牌“夹带”广告牌的现象。记者向其出示了拍摄的标示牌照片,面对标示牌上清晰的“陇原红汽修”几个大字,该工作人员辩称,此标识跟加油站、餐饮、服务区一样, 属于道路指示牌,并非广告。记者问:该路边那么多汽修厂,为何选择“陇原红”这一家并不算大的汽修厂作为标示牌?该工作人员以他们只负责制作和安装不负责审批为由拒绝再回答记者的问题。
七里河区秀川工商所一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样标明商家名称的标示牌,当然属于户外广告,这是毫无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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