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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2013-04-12 修改:2013-04-12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访问统计:1220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王华(化名)与父亲在密云区密云花园小区有东、西户门对门两套住房。王华称他去年卖自住的西户房给张丽(化名),办完手续对方入住后,才发现因写错房号,过户的是东户。王华将对方告上法庭,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对此,张丽却称经双方协商购买的本就是东户。昨天,密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01年,原住处拆迁后,王华与其父用拆迁款在密云花园购置了门对门的东西户两套房,王华住西户,户主是其父;父母住东户,户主是王华。
去年底,王华委托中介卖房,购房人张丽看了西户住房,双方于去年11月签订了购房合同,新房主张丽全家搬到了西户,与张华父母成了对门邻居。
原告代理律师诉称,房子签订购房合同并过户后不久,张丽便找到王华称,当拿着电卡去供电局买电时,才发现她买的是东户,“王华要卖的房子是西户,门牌号按常规应该是602,故签订卖房合同、产权过户时,写的都是602,没想到这处住宅的602号房居然是东户。”该代理律师称,双方曾多次沟通解决这个问题,但是买房人不同意。
对此,被告张丽却称,自己买的就是东户,合同签订、产权过户及办产权证都是写的602,自己还用该房抵押贷款,每个月按时还贷款。当时买房时的确看过西户,但因原告父母还住在东户,不方便看房,且两户住房格局、装修等都一样,所以只看了西户,还因原告称其父母年龄大了,不想搬到别的地方住,等老人百年之后自家就可以收回东户,“我们没地方住,当时搬进西户,也是经原告同意了暂住的。”
当发现房号错误之后,因双方协商难以解决,张丽曾诉请王华父母腾房。王华称无奈只得向密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收回自己卖错的房子。为了解现场情况,主审法官还特地到该两户家中勘察。
庭上,被告方不同意调解,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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