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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2014-09-19 修改:2014-09-19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访问统计:1155
央广网北京9月19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马未都这个名字想必喜欢收藏的人们都不会陌生,1996年,马未都创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家私立博物馆——观复博物馆,开始收藏中国古代艺术品,这几天,著名收藏专家马未都又一次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他在博客中描述了“装路牌的十年坎坷路”。
他本人的公益博物馆观复博物馆设立指路牌,却无处申请审批,无奈之下只好自己竖立了一个指路牌,多年来,多次被相关执法部门摘掉,最近的一次是上个周四。
但令马未都感到奇怪的是,同样位置却有一些路牌多年“屹立不倒”。他拨打这些路牌上的报装电话,安装这些路牌的人却很神秘,只说竖立路牌需每年交1.5万元,申请指路标牌,究竟由谁来管?高昂的安装费又都到哪里去了呢?
观复博物馆地处北京郊区,离机场不算远。马未都说,附近道路不像北京城其他道路一样方方正正,所以第一次来博物馆的人很容易转向。每逢馆内举办活动,都得派专人接电话指路,所以,他们需要在机场辅路岔路口安装一个指路牌。
马未都:打听了所有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交通队告诉过我,历史上500块钱工本费,安上后,5年一检查,现在是找不到职能部门合理合法的把路标安上。
没有正规的渠道安装,那些已经安装的路标下面都有一个报装电话,马未都说,他也曾拨打过那个电话,但是安装费贵的惊人。
马未都:只能打牌子上的电话,你也找不到人,你只能打电话,每年15000,5年下来,国家收400,他收75000。一块牌子一收,我们这附近多少牌子啊,他又没有成本,说是管理费。他管什么了。
马未都算了一下,这是国家收费的187.5倍,于是,他放弃了。最终,选择自己做路标。但因为没有审批手续,十年来,频频遭到各执法部门的处罚,但始终没有人告诉他如何办理才能得到审批。
马未都:有时候是交通队割,有时候是城管割,有时候是乡里割,这回应该是乡里割的,谁来割你不知道,但是你得打听谁给你割的,也没有人事先通知你,到你单位通知你,说你这个不合法,我们来割要怎么着、怎么着都没有。理论上讲,谁来执法,他就必须要告诉你我们合法的途径是什么,你才能罚我钱对不对,你执法的人到我这儿来,我就得说你执法好,你说我违法,好,没问题,那你说怎么合法?你先告诉我,他也不能告诉你怎么合法,那你凭什么说我违法。
马未都说,一块路标牌,折腾了十年,没少费神。相比之下,其他向那个神秘电话交钱的牌子都安然无恙,他感到困惑。
马未都:我这希望把这事儿揭开。这些所有的路标子钱都谁拿走了。现在这钱等于是,把公家的钱全部都利益化了,被个人弄走了。
记者拨打了报装电话,对方表示,高昂的安装费是维护费。
马未都:像企业这种,收点费用。是维护。08年奥运之后,谁都去装,都乱装。后来乡里统一规划,区里统一规划,企业都收点费用。因为他经常被撞啊,版面坏了。损毁,版面坏了。维护,统一管理。
每年1万5千块,到底是谁收呢?这位神秘人士说,他属于崔各庄。
问:您是哪个部门?
答:交通设施。
问:哪个部门?
答:乡上的。
记者又拨打崔各庄乡政府电话核实他的身份,但是截至发稿,并没有得到证实。
一块路标牌折腾了10年仍然没有结果,但是,对于马未都和他的博物馆来讲,他也真的需要这样一个指路标牌,既方便又明确,标牌到底应该如何办理?而每年15000元的报装费真的属于正常收费吗?
记者先向北京市便民热线12345咨询。
便民热线12345工作人员:详细问题,您详细咨询交管局。不在我们受理范围内,会给您一个详细指向。
但是北京市交管局设施处工作人员明确指出,这项业务从2006年开始就不再受理了,原因不明。
问:设一个蓝色指路牌。
答:我们从2006年开始就不办这个业务了。
问:为什么啊?
答:不为什么啊。就没有这项业务了。
问:那现在是?
答:那我就不知道了,你问问别人吧。
根据《北京市非公路标志设置暂行规定》,马未都需要申请的指路牌应属于此类非公路标志。记者查询了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其中第5项是“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或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许可”。记者拨通了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的热线电话,路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城六区需向城管咨询。
路政局工作人员:一般远郊区县的都在各区县,但是城六区的都在城市城管。
而朝阳区金盏乡城管执法队则对记者表示,和道路有关的还应向交管局提出申请。
朝阳区金盏乡城管执法队:去交管局,和市政管委。您这是路标,和道路有关的都跟交管局申请,同时因为影响市容市貌,所以要跟市政管委申请,我是执法,没有审批权。
问了一圈,又回到了原点。一张蓝色的路标,一串的职能部门,貌似谁都管,却没有部门可以明确的说可以接受申请,貌似谁也不管,但执法检查的部门却不少。
为了寻找答案,记者也调查了其他城市,发现“北京并不孤单”。济南市城管热线表示执法队负责,但记者打了很多电话后,又说是向街道申请。
槐荫区城管执法局六中队负责人:我们这里不存在审批,审批与我们执法局没有关系,我们只查审批手续。如果说办事处同意了,也不用审批不审批了,行吗?
厦门市交警部门则表示,厦门交通提示牌设置的管理单位有市政、公路、交警等部门,如有单位要设置交通提示牌需要向路段相关管理单位提出申请。
当然,也有些城市已经出台了具体的规定。深圳市设置路边指路牌需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各提出申请,申请人需提供材料、图纸等,填写申请表,20个工作日可以得到答复。广州市则应在各区、县级市路政管理行政许可服务窗口办理,还详细写着审批收费及依据。
在道路两旁安装指路牌、广告牌自然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这显然无可厚非。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为设置审批门槛。我们期待有关部门挂在嘴上的“转变职能”,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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